丙基异氰酸酯安全技术说明书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丙基异氰酸酯 | 化学品俗名: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propyl isocyanate | 英文名称: |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1083 | CAS No.: | 110-78-1 |
生产企业名称: | |||
地址: | |||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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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类别: | |
侵入途径: | |
健康危害: | 蒸气或雾对眼、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性。吸入后可因喉和支气管的炎症、痉挛和水肿,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而死亡。目前尚无对呼吸道致敏的报道。长时间接触本品有强烈的刺激性或造成灼伤。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危险特性: |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氰化氢。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醇类接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醇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中国MAC(mg/m3): | 未制定标准 |
前苏联MAC(mg/m3): | 未制定标准 |
TLVTN: | 未制定标准 |
TLVWN: | 未制定标准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 |
手防护: | 戴橡胶耐油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液体,有葱的气味。 | ||
pH: | |||
熔点(℃): | 无资料 | 相对密度(水=1): | 0.91 |
沸点(℃): | 83~84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2.93 |
分子式: | C4H7NO | 分子量: | 85.11 |
主要成分: | 纯品 | ||
饱和蒸气压(kPa): | 6.65/19℃ | 燃烧热(kJ/mol): | 无资料 |
临界温度(℃): | 无资料 | 临界压力(MPa): | 无资料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
闪点(℃): | 26 | 爆炸上限%(V/V): | 无资料 |
引燃温度(℃):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V/V): | 无资料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 | ||
主要用途: | 作为有机合成原料。 | ||
其它理化性质: |
稳定性: | |
禁配物: | 水、醇类、强碱、酸类、强氧化剂。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潮湿空气。 |
聚合危害: | |
分解产物: |
急性毒性: | LD50:56 mg/kg(小鼠静脉) LC50:无资料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
其它有害作用: | 无资料。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氮氧化物通过洗涤器除去。 |
废弃注意事项: |
危险货物编号: | 32164 |
UN编号: | 2482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O51 |
包装方法: | 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醇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
法规信息 |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 13690-2009);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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